2021年5月18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学习及业务分析研判推进会。
《2021年度全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及任务分解》是省院为落实《“十四五”时期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三个阶段目标要求,是确保今年第一阶段开好局起好步任务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也将成为省院评价基层院业务工作和实现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主要依据,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和主要监督方式。
会上,第二检察部相关人员结合《2021年度全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及任务分解》,对59项标志性指标进行了一一解读,同时围绕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主要业务数据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以员额检察官为单元进行了逐人逐项分析通报。
荆宝柱检察长要求:一要加强学习运用,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把握指标设置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要求,科学、灵活运用评价指标,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二要加强分析研判,每月对标志性指标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做好业务数据月度自查工作,落实好《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调度工作办法》,坚持对业务工作和主要数据完成情况逐人逐项分析通报制度。三要加强压力传导,制定本院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把“要我做”的职能管理方式变成“我要做”的自我努力、进取方式,发挥好评价指标“方向标”“指挥棒”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