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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跟进监督——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维持稳定的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景某某等3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了公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法履职持续跟进监督。

2月27日,根据依法处置程序,垣曲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的两只林麝尸体移交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将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场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对该案的涉案野生动物处理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濒危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理。多部门联动体现了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监督,将监督落实到刑事诉讼全过程;同时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联动,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强化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以检察能动履职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为保护生态安全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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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垣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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