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信网络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效果,强化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垣曲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庭审开进了垣曲县十二冶小区,当地30余名干部和群众参加旁听,垣曲电视台全程拍摄报道。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逐一出示并宣读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等相关证据,对案件办理情况及被告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法、犯罪经过等情节进行详细介绍,并就本案的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认罚表现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被告人刘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为犯罪提供银行卡及操作转账、取现等支付结算帮助,违法所得和支付结算数额分别达到2万余元和89万余元,情节严重。被告人郑某某明知丈夫做了错事,走了弯路,做妻子的不是及时制止,而是一味纵容或是成为‘帮凶’,一人错变成两人错,这样的‘夫唱妇随’要不得!希望大家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挑战法律底线,共同构筑反诈稳固防线。”公诉人当庭进行了法律教育,让老百姓对帮信罪有更直观、更深入、更准确的了解。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害人害己,从今往后保证遵纪守法,绝不再犯。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群众们面对面地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在发放宣传资料时,检察官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细致解答,受到了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此次庭审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力度和温度。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全面铲除电信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滋生土壤,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为法治垣曲建设贡献积极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