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
主任:狄娅丽 副主任:史建永
主要职责:合并行使政治处、法警队职能。
1、做好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
2、做好本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
3、负责本院机构编制和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4、负责检察官的等级评定、晋升和司法警察的警衔评定、晋升工作。
5、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考核、任免、调配、奖励及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6、负责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管理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培训、岗位职务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7、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及统计工作。
9、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10、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11、制定本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
12、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13、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14、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
15、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16、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和上级法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