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任:张志龙 副主任:赵丽玲
主要职责:合并行使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检察技术中心职能。
1、协助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调查研究、起草文件,综合、处理档案信息、编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
3、督促检查下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省院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上级院的工作安排。
4、负责本院的会议安排、机关秘书事务、文件管理和印制。
5、负责联络和外事接待工作,接收上级机关电话、电传,接待来院办理公务人员,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系及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和管理。接待上级机关、人大、政协代表的视察、检查和咨询,接待外宾访问和外省市检察机关的交流,办理有关人员的出国手续。
6、管理检察档案并提供利用,指导并验收年度立卷工作;负责检察档案的鉴定、编码及档案自动化管理系统的维护。
7、负责汇总、审核检察统计报表;编写统计报告和统计分析;编辑检察统计年鉴;指导检察系统的统计工作。
8、负责机要电文处理、传真通信、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销毁作废文件。
9、负责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或工作建议,负责督办处理人大常委会机关交转办的有关案件。
10、负责对上级批办或交办、本院领导批办或交办案件和有关事项的督查。
11、对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维护和管理。
12、对检察机关技术仪器设备的配置进行指导和管理。
13、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检察技术科研活动。
14、协助检察宣传工作。
15、负责编制检察机关年度财务预决算,开源节流,为各项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16、负责检察机关“两房”(办公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的建设和维修,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17、贯彻“科技强检”的工作方针,加快办公办案装备和业务用车更新换代的步伐,实现检察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
18、负责检察制服和法警制服计划编制、组织制作和发放。
19、负责检察机关枪支弹药的管理。
20、负责对检察机关所有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21、负责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确保工作需要。
22、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3、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